近日,欧盟委员会驻中国及蒙古国代表团合作部项目官员马尔科·格默表示,欧盟国家购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量意愿强烈,已经成为CDM项目的"大买家",非常看好中国发展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潜力。
马尔科·格默在此间召开的中国--欧盟清洁发展机制促进项目研讨会上说,清洁发展机制是一个动态机制,中国正在制定详细的清洁发展机制政策,CDM项目的进展也很快。 仅在2008年2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就批准了50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涉及很多领域和项目种类。
在中国已经批准的1200多个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中,有很大部分是欧盟国家参与的,欧盟国家和企业对在中国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意愿很强。在全球化的温室气体减排的过程中,欧盟国家的企业最为积极,他们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同时为这里的企业提供市场。
中国各级政府在CDM项目的审批、质量检验和管理上,都更为透明、规范,这已经受到欧盟国家和企业的认可。对17个欧盟国家’买家’的调查发现,这些’买家’普遍比较认可中国CDM项目。"瑞典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经理南南·伦丁表示。
南南·伦丁认为,目前,中国通过节能、新能源、甲烷和煤层气利用等诸多领域实现减排,这个市场比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相对要大。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3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其核心内容是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这个项目在中国的实施,已成为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实现其削减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的重要方式。中国企业通过利用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资金,也可以实现技术进步并提高能效,这在很大程度上符合了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